註:不可新設辦事處,可變更名稱、法人、地址。
(1)向文體局提交初審材料:
1.申請。(申請人的簽名必須手寫)
註:申請書應包含以下內容: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地址和資格證明。
2.法人代表(法人原件)身份證復印件,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
3.場地的位置和平面圖
文化局實地調查
2.符合變更條件的,文化局正式受理補充材料:
1,壹寸免冠照片4張。
2.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租賃合同、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3.文化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4、原市體育局遷出備案。
6.遊戲機型號詳細列表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復印件(原件備查)
(4)當地體育局審批。
⑤當地文體局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