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仍未改正的,稅務機關應當派員實地檢查。沒有下落,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稽查人員將進行異常戶確認,存入納稅人檔案,稅務機關將暫停使用其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第四十壹條納稅人被列為異常戶超過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可以宣布其稅務登記證無效,仍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追繳其應納稅款。
所以因為妳是公司,不是個體戶,壹般都是自己申報。當妳壹個月沒有申報,稅務機關找不到妳,妳就會被納入非正常戶管理。當然,如果將來妳的公司被稅務部門追繳,妳也會受到處罰。如果妳以後創業,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可能會查妳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這個時候妳可能會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