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錯糾錯機制的建立,為官員營造了壹個寬松、寬容、和諧的環境。但是這個機制重在支持和鼓勵改革創新,並不是什麽都可以容忍。如果是為了當地的發展,為了人民的利益,在嘗試和探索中出現過失誤和錯誤,這樣的錯誤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為了名和利,出了事之後再去開脫,那就是對容錯糾錯機制的曲解和誤讀。
容錯糾錯機制的作用要切實體現出來,錯誤和違法違紀的關系要搞清楚,不能讓壹些別有用心的人鉆空子。所以在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過程中,哪些錯誤是可以容忍的,具體如何糾正,如何識別,也要及時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