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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納稅申報

a)納稅申報表(詳見記錄);b)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所得稅企業按季,其他按年);c)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d)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e) 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大廳企業征收窗口在對納稅申報表、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內容的完整性、數據計算的準確性、填寫的規範性、邏輯關系的正確性進行審核後,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資料,向納稅人說明原因,直接將有關資料退還給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補充、修改、更正,重新申報。在正確的申報資料上簽署意見和收到日期,退還納稅人壹份,同時錄入申報信息,開具稅收繳款書或完稅證,並將稅收繳款書五聯或完稅證交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告知到其開戶銀行劃解稅款或當場收取現金。二、個體工商戶申報征收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辦稅服務大廳個體征收窗口在受理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申報(納稅手冊)後,依據XDSMS稅務征管系統內的納稅定額結合納稅戶請銷假情況,開具完稅證並收取現金,在《納稅手冊》上登記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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