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後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能不是60天),新生兒持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出生足跡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辦理戶籍。
取得出生醫學證明後,攜帶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原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鑒於妳的實際情況,這個事件就放在後面,沒有登記。請攜帶父母離婚協議書、違反計劃生育處罰證明、出生證明到母親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