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出租資產等業務無關的應收款項。這些款項可能是企業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借出的資金,或者是企業收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押金、預付款、預收款等。其他應收款的形成通常是由於企業與其他單位或個人之間存在壹定的經濟往來,但與正常的銷售、提供勞務、出租資產等業務無關。企業需要向稅務局解釋其他應收款的具體情況,包括款項的性質、金額、來源等,以便稅務局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合理的評估和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