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原始憑證準備會計憑證。
2、根據會計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3、根據會計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登記會計賬簿。
4.根據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編制會計報表。
5、根據會計報表編制納稅申報表。
6.年末結轉損益。
7.準備年度會計報表。
8、根據年度會計報表編制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自查表和其他稅種匯算清繳自查表。
9.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銀行之間的協議。簽署三方協議的流程如下:
納稅人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三方協議壹式三份,稅務機關協助納稅人填寫協議相關內容;
稅務部門填寫三方協議序號等相關內容,並在銀行留下的協議上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公章;
納稅人應在每份三方協議中填寫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銀行名稱、賬號等內容,並加蓋公章和預留銀行印鑒提交給銀行;
開戶銀行核實無誤後,將分別在三份委托繳稅協議上加蓋公章,錄入計算機系統,並添加委托繳稅標誌。同事會保留其中壹份,上面有稅務機關、納稅人、銀行的簽名,作為日後對比納稅人銀行賬戶繳稅信息的依據,另外兩份退還給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