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謂的三合壹,就是原來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機關稅務登記證、質監局組織機構代碼證,合並成為壹張新的工商營業執照。上面標註有稅務代碼和組織機構代碼,三張證簡化為壹張,節省審批申辦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意見》 第三條 “三證合壹”。探索跨部門業務流程再造,建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壹表登記、三證合壹”制度。市場主體壹次性提交包含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的所有信息,相關部門受理申請並進行審核,準予登記的,向市場主體發放壹份包含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功能的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