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換發營業執照(工商部門),換發營業執照加蓋執照簿公章,稅務簿復印件,代碼簿復印件,復印件。
2.翻印發票專用章(公安部門)。發票專用章的使用應由申請企業變更印章改為發票專用章。
3.銀行信息變更,重新簽訂三個協議(銀行部),設立銀行賬戶,按規定登記稅務登記證號。如果要升級,需要向戶行申請終止三個協議,辦理稅務變更,然後重新簽訂新的三個協議,辦理稅號變更。如果妳設立了銀行賬戶,請不要辦理。如果您未能付款,您將被收取稅款滯納金。
四、稅控設備換發(稅務部門)工作重要號碼升級稅票系統需要換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七條遺失或者損壞,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補發或者換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遺失的,還應當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