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不服決定、撤銷案件決定、移送其他機關決定等。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被調查人和被點名的投訴人、申訴人、舉報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公示上述信息的,應當以適當方式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