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部分商戶對收入征稅的誤解,以及部分商戶為了逃稅而使用的手段。如果存在這樣的盲區或者偷稅漏稅的僥幸心理,只能說未來等待這些商戶的是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此《通知》傳遞出壹個很重要的信號,對於個人收款碼的使用,我們要區分使用場景和環境,把經營款項和個人生活款項區分清楚。對於經營所得收入應該按市場規範的渠道和程序建立商戶收款碼,避免相關稅務和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