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收取的會費收入是否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八條規定,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並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許可的範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
如果商會屬於依法設立或登記並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那麽商會收取的會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商會收取的會費是否需要申請免稅備案?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符合條件依法設立的非營利組織需要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免稅資格,被審核確認後即可享受免稅資格。相關的資料包括申請報告、組織章程、非營利組織註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上壹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