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根據學科和學校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註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英語口語和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質的考查。建立完整的面試題庫,確保方向正確、科學準確、公平公正。
2.復試總分300分。復試考核各部分的形式、內容和比例由二級招生單位根據其專業和學科確定,並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復試時,每名考生面試時間壹般不少於20分鐘。如遇特殊情況,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議後,可對考生進行多次復試。同壹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度、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壹。
3.除上述復試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嘗試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附加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50);同等學力考生復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9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會計碩士、圖書情報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為保證復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需要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