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
“疫情期間,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其表示,特殊困難指以下兩種情況之壹:壹是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二是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
目前,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主要有三種渠道。壹是通過網上申請。納稅人通過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填寫相關申請信息並上傳申請資料的電子影像文件,完成申請提交;二是通過代辦轉報。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申請資料,由主管稅務機關代納稅人向上海稅務局轉報;三是通過線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