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人員可以自己松綁嗎?

稅務人員可以自己松綁嗎?

法律分冊分析:實名解稅可以由稅務人員自行關閉,實名解稅可以單獨操作;也可以由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發起。納稅人不受約束。納稅人需要登錄電子稅務局,輸入“綁定納稅人信息”。點擊解除綁定,解除自己與納稅人的綁定,然後解除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 上一篇:辦法有沒有規定稅務報告可以撤銷?
  • 下一篇:沈撫新區窗口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