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的黑名單,就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讓全社會都能夠及時掌握相關情況,這種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兩年內從公布欄撤出。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兩個公告,建立健全納稅信用登記評級體系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開機制,要求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納稅人實施公開曝光制裁。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每季度終了後30日內,稅務機關在其門戶網站上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
第十條規定: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滿2年的,從公布欄中撤出。
納稅信用按百分制分為A、B、C、D四級,D級納稅信用還可以根據稅收違法行為直接判級確定。信用級別直接與稅收服務管理掛鉤:
A級信用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主動公告名單,增加專用發票用量、普通發票按需領用,企業連續3年獲A級信用的,將獲得綠色通道或專人協辦稅事;
B級信用的納稅人,對其實行正常管理;
C級信用納稅人,對其從嚴管理;
D級信用納稅人,將在發票使用、出口退稅審核、納稅評估等方面受到嚴格審核監督,違法處罰幅度將高於其他納稅人。稅務機關還會將其名單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