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政策調整了!
近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紹興實際,紹興市醫保局、財政局、衛健委、稅務局聯合下發《關於完善紹興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少師醫保〔2022〕42號),確定了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繳費時間,統壹了全市出國就醫個人自理比例,降低了醫保退休人員普通門診起付線。
壹、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繳費年限
立正!2022年起,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調整為每年10月11至2月20日65438+20!請不要忘記付款!
第二,統壹個人出國就醫自理比例。
自2023年6月5438+10月1日起,統壹了本市參保人員轉外就醫的自理比例,取消了專科醫院和非專科醫院的區分。轉移個人自理比例政策調整見下表:
例如:
假設劉女士是嵊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到嵊州市人民醫院就醫。5438年6月+2023年10月,她因病轉入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舊政策規定的專科醫院)。她住院期間,保單範圍內的費用為18000元。與舊政策相比,劉燦女士在新政策下報銷了1350元的醫療保險。
三、醫療保險退休人員普通門診起付標準減半。
2023年6月5438+10月1起,壹個醫保年度內,醫保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含門急診)最低支付標準由400元降至200元,即醫保退休人員在門診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的費用,達到200元即可納入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