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為例子,2023社保延期政策,把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最後補繳期延長至2023年年底繳清。
為減輕困難企業負擔,助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近日,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陪閉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告》。
通告明確,北京市市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於2022年年底到期後,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最後補繳期限由原來的2023年2月23日前繳清,延長至2023年年底繳清。參保單位可以申請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蘆碼裂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北京市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範圍
1、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
2、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17個行業所模擾屬生產經營困難企業。
3、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
4、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以自願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參保單位緩繳期間,要依法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社保繳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