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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舊換新的金銀首飾消費稅如何計算

以舊換新的金銀首飾消費稅如何計算

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按實際收取的款項計算,不含增值稅,即應繳納的消費稅=以舊換新與以舊換新的差額/(1+17%)*5%。

相關規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95號)第七條“計稅依據”第四項規定,納稅人以以舊換新(包括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當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稅率為5%。我國現行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應稅消費品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應稅消費稅產品的稅收。它的特殊作用在於它是國家實施消費政策,引導消費結構進而引導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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