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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錢不夠,沒扣怎麽辦?

法律解析:個人繳費時,如果沒有及時足額存入,扣款不成功,補救方法很簡單:如果社保經辦機構在轉賬期間,銀行收款賬戶資金不足以繳納當月的社會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將在下月隨同轉賬壹並轉出。但連續三個月轉移失敗的,社保經辦機構將停止該繳費人的社會保險繳費業務。參保人需要結清所欠保費的,應當到所在區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再次申請扣除。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人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納數額;沒有上月繳納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單位經營狀況和職工人數暫確定應繳納數額。繳費人完成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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