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開出的,證明納稅人已交納稅費的完稅憑證。
自然人代開核定征收是不需要匯算清繳的,那麽如果沒有完稅憑證:
1、不能證明該發票是合規合法的發票,存在買賣發票的嫌疑,
2、沒有完稅憑證證明納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會出現匯算清繳。
完稅證明在工作中對於企業和個人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在日常生活或經營中,都需要開具完稅證明才能獲得辦理資格。
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