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證據:民事投訴需由投訴人提供相關證據,比如文件、合同、商業/出租租約等。
2、提出投訴申請:投訴人應將投訴書正本、相關證明材料和復印件壹並提交稅務局辦稅服務廳。
3、審理程序:深圳南山區稅務局在收到投訴後,將對涉及的問題進行核查、查證和調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4、處理結果:通過郵寄、站內信、電話等方式告知投訴人處理結果。
5、監督機制:如果投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向稅務局投訴工作部門進行申訴。
民事投訴是指投訴與稅務局有合同關系等非稅務行政管理範圍的糾紛,如商業合同、出租租賃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