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0名(含鼓樓、臺江、倉山、晉安等分局機關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規劃師(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分局局長4名、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分局副局長)。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0名(含4個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