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過程監督是指對正在進行的經濟活動的會計監督。
3.事後監督是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事前監督是在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的抽象行政行為或具體行政行為實施之前,對其合法性和可行性進行監督,以防患於未然。
事中監督就是在實施行政行為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監督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實施行政行為的正確性和規範性。
事後監督是總結經驗教訓,對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實施後的正確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
擴展數據:
會計人員會計監督的對象和內容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1.監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
2.監督各種財產和資金,確保財產和資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3.監督財務收支,確保財務收支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4.監督經濟合同、經濟計劃和其他重要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經濟管理活動科學合理;
5.監督成本,確保投入盡可能少,產出盡可能多;
6.監督利潤的實現和分配,確保按時納稅和利潤分配,等等。
參考資料:
行政監督系統-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