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對新開業納稅人作了定義
將新開業納稅人界定為自稅務登記日起30日內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納稅人。這裏面體現了兩層含義:壹是要求新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不屬於新開業納稅人;二是限制了壹定期限,必須自辦理稅務登記起30日內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資格,超過時限後不再按新開業納稅人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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