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什麽情況下申請報稅證明復印件?

什麽情況下申請報稅證明復印件?

妳需要什麽信息?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遺失已開具的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是丟失前認證的,買方可以將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賣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證明提交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丟失前未認證的,買方憑賣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的,由賣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納稅申報表》經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根據《納稅人涉稅事項處理操作指南》(國函[2007]附1077號文件)精神,遺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開具復印件納稅申報表憑證。納稅人應提供以下資料:(1)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壹式三份)(2)相應專用發票復印件齊全。需要註意的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丟失發票屬於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應當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在報紙、電視等媒體上聲明作廢。對丟失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1000元的罰款。
  • 上一篇:深圳個人獨資企業註冊,完善節稅,合理節稅,如何節稅?
  • 下一篇:生活服務業2021繼續免稅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