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義務人,亦稱“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各種類型的企業,也可以是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部隊、學校和其他單位,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經營者和其他自然人。
涉及到代扣代繳義務人的稅種:1、個人所得稅中,個人所得稅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2、增值稅中,境外的單位或個人在境內銷售應稅勞務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3、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4、資源稅中,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