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沈陽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號2013。為進壹步加強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決定對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調整如下:
1.住宅項目,土地增值稅扣繳率為2%。
2.非住宅項目,土地增值稅扣繳率為4%。
3.為鼓勵保障性住房建設,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實行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政策。本公告自2013 10 10月1日起執行。市局《轉發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的通知》(深地水寒[2065 438+00]127號)第壹條規定同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