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包括工、礦、商、貿等。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生產經營認定涉及到如下幾個方面:
1、經營範圍:主要是指該單位或個人從事的具體業務領域,例如制造業、服務業等。
2、經營規模:包括企業的註冊資本、年營業額、從業人數等指標。
3、經營行為:主要是指對外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等具體的經濟行為。
4、稅務登記:在稅務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時,需要對單位或個人進行生產經營認定。
5、生產經營認定的結果將會影響到單位或個人的稅收負擔、行政管理、市場準入等方面,因此對於企業和個人來說,正確的生產經營認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