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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流縣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雙流縣地稅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法制科、征收管理科、計劃財務科、綜合管理科、計算機中心。

雙流縣地稅局下設征管單位包括:第壹所、第二所、第三所(辦稅服務廳)、東升所、黃水所、彭鎮所、空港所、白家所、華陽所、中和所、永安所、永興所、太平所、稽查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行政管理、負責稅法宣傳、信訪工作。

法制科

負責實施稅收執法權監督;負責稅務行政聽證、復議、訴訟、賠償工作;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

綜合稅收管理科

負責稅收政策、征收管理和涉稅咨詢;負責涉稅事項審批或報批。

征收管理科

負責地方各稅費的征收管理,稅務登記、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以契稅為抓手的房地產稅收“壹體化”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科

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票證管理。

人事教育科

負責幹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訓。

監察室

負責黨風、政風、行風監督、負責違法違紀行為查處。

第三稅務所

負責稅款征收;負責辦稅服務廳日常管理。

太平稅務所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

計算機中心

負責全局信息化、軟硬件建設管理。

其他管理所

負責轄區內稅收日常管理。

稽查局

負責涉稅案件查處;負責涉稅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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