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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公司稅收優惠政策

將部分服務業務外包給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征收,個稅按行業利潤所得率10%進行核定。核算下來個人經營所得稅稅率0.5%-2.16%。受疫情影響,2020年小規模企業增值稅由3%將至1%,400萬業務綜合稅負不超過3%。實際操作下來,保險行業綜合節稅比例可達到90%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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