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是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主要江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和中小河流、湖泊的管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我國跨國河流、邊境河流重點保護工程的管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
擴展數據:
水利建設基金應當用於現有水利工程建設,具體使用範圍:
(壹)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於:重要河道治理工程的維護和建設;維護防洪設施,修復大江大河水毀工程;大江大河清淤清障和流域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維護和建設國家防汛抗旱通信信息系統;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局性水利工程。
(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於:地方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地方中小河流和湖泊;地方重點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設;防洪重點城市防洪設施建設;地方水利工程的維護;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水利工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水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