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應商合作夥伴:我公司向貴公司采購的**物資,采購訂單號為**,我公司於*年*月辦理完畢驗收入庫手續並登記入賬,並且我公司已多次催促貴公司開具相應增值稅發票,但至今仍未收到貴司開具的全部增值稅發票。依據《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關於統壹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幹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等有關文件要求,20ⅩⅩ年月日以後的材料購銷業務增值稅稅率發生變更。請妳公司按照前述稅務法規盡快向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妳公司選擇的適用稅率及開具發票時間引發的稅務風險由妳公司自行承擔。感謝貴司的配合!20ⅩⅩ年5ⅩⅩ月ⅩⅩ日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壹條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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