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申請返還的具體程序:
1、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退稅申請表》壹式三份,填寫後報主管稅務機關;
2、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查核實後,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審批;
3、縣級稅務機關審批後,將《退稅申請表》壹份退還給納稅人,壹份交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作為退稅憑證的附件,壹份由本局主管科留存;
4、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上級稅務機關審批的《退稅申請表》,開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收入退還書》,由國庫審查辦理退庫。
二、分析詳情
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先征後返、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於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壹種政府補助。
三、稅款退還的註意事項
1、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時,稅務機關應當將應退稅款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後還有應退稅款的,可按抵扣後的余額退還,也可以根據納稅人的要求留抵以後納稅期的稅款;
2、利息的加算。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的,在3年結算期內可要求退還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