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自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之日起,三十內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辦理變更登記,資料齊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辦理變更登記應持下列資料:
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工商變更登記註冊書;
3、
如變更地址,須提供新的房屋租賃手續;
4、
稅務登記變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