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務登記證號有15位,包括6位地區碼加9位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企業代碼。
2.稅務登記證號由六位行政區劃代碼加九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組織機構代碼是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九位數字,這個數字組合是唯壹的。
3.個體經營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由舊的身份證15位碼加5個0或新的身份證18位碼加2個0;如果同壹身份證辦多戶稅務登記的,則第二戶的稅務登記證後兩位改為“01”,第三戶改為“02”。
擴展資料
稅務登記證的相關明細
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以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壹)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手工發票除外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稅務登記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