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我先吊銷了稅務登記證。既然商店沒開門,我能取消它嗎?

我先吊銷了稅務登記證。既然商店沒開門,我能取消它嗎?

當然可以取消。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如果不想註銷登記,也可以在9月前辦理續展手續。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停業期滿後未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申請延續停業登記,並如實填寫停業復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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