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稅務登記證遺失了就要去稅務局補辦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如下:1、要先去稅務局辦理掛失程序的;2、自丟失證件的15天之內去稅務局辦理,然後登報說明。3、要將妳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名稱和號碼,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局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4、然後憑遺失聲明去稅務局補辦。當然這個是需要費用的,在稅務局掛失的話,也是要罰款的。時間大概是壹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補辦條件:要求遺失補證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需先行登報申明作廢,並按規定攜帶所需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