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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提示幾次會被稽查

法律分析:壹般是三次,采取抽查辦法。稽查部門根據本級稅務局定制的隨機抽查計劃,還有打擊偷逃騙稅虛開發票等計劃而確定的檢查對象。

法律依據:《稅務稽查案件辦理程序規定》

第二條 稽查局辦理稅務稽查案件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辦理稅務稽查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

第四條 稅務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實施。稽查局主要職責是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涉稅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及涉稅事項進行檢查處理,以及圍繞檢查處理開展的其他相關工作。稽查局具體職責由國家稅務總局依照稅收征管法、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稽查局應當在稅務局向社會公告的範圍內實施稅務稽查。上級稅務機關可以根據案件辦理的需要指定管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章對稅務稽查管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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