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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代開勞務發票怎麽收稅收費

勞務發票指服務業統壹發票務應稅項目寫明的是提供勞動。個人到稅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是個人主動到稅務機關納稅同時稅務機關給予開具發票,憑發票就可到支付單位領取報酬。而單位到稅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也是幫付出勞務的個人來開票,納稅義務人還是付出勞務而收到報酬的個人。

稅務機關代開勞務發票,收費標準如下:

企業的臨時用工所取得的報酬應當分別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費和個人所得稅。稅率如表:

每次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20000元的部分 20 0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勞務所得每次收入在1000元(含1000)的個稅稅率2%

勞務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

勞務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的費用

勞務所得繳納的營業稅等稅費可以先在收入中扣除。

例:企業用臨時工壹名,每月工資1000元。應繳多少稅?

營業稅:1000*5%=50元

城建稅:50*7%=3。5元

教育附加費:50*4%=2元

個人所得稅1000*2%=20元

合計應繳稅:50+3。5+2+20=75.5元

應註意的是:每月按時到稅務開具勞務發票,不要因偷懶而幾個月壹起開,這樣可能因適用稅率不同會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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