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的權力是進行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義務是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條 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依法進行監督。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