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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稽查工作底稿壹和二的區別

稅務稽查通知壹和二的區別:單壹記賬憑證,是指只包括壹筆會計分錄的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是指根據壹定時期內的同類單壹記賬憑證加以匯總而重新編制的記賬憑證

稅務稽查指的是通過相關稅務稽查部門的核實,由稅務稽查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全面地、綜合的檢查。稅務稽查主要對象是針對涉及偷、逃、抗、騙稅的企業或納稅行為。

稅務稽查的職能為:對納稅行為的監督檢查,達到依法治稅、懲治稅收犯罪的目的;對具體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為稅務機關領導改進征管工作提供決策的依據。

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通過對壹些地區納稅情況的檢查,發現和糾正壹些地方政府受利益驅動,利用行政行為幹預稅收工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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