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本科目核算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企業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重要前期差錯。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日之間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通過本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的,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上年利潤或增加上年虧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等科目;因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而減少的所得稅費用應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3)上述調整後,本科目的余額應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該科目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借方余額作了對方會計分錄,則該科目結轉後不應有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