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稽查後,如果確定納稅人涉及稽查補稅或行政處罰的,稅務稽查部門會出具《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稅收執法文書。財務人員可持相關稅收執法文書到辦稅服務廳進行現場繳納,也可以通過登錄網上電子申報企業端軟件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