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相關法律法規的部分內容,僅供參考。
事件名稱
專用發票開具
事項描述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這件事是國稅的事。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
地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查詢。
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處理時間限制
(壹)納稅人辦理時限。
沒有具體的辦理時限。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內容齊全,預繳稅款後立即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