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在1988年12月5日發文的規定,為了解決基層稅務幹部到農村從事征收管理工作的吃飯困難問題,對下鄉幹部每人每天給予四角的補助。然而,近年來物價上漲,尤其是食品價格上漲較大,各地稅務部門反映現行基層稅務幹部下鄉補助標準太低,要求適當提高。為了切實加強農村稅收的管理工作,確保應征稅款及時、足額組織入庫,經報請財政部批準,自1988年11月1日起,將基層稅務幹部下鄉補助標準提高到壹元。因此,稅務局稅務所下鄉補貼的具體標準因地區而異,但壹般會提供壹定的補貼以解決基層稅務幹部在農村工作中的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