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通違章的罰款都沒處理規定: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後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註: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6、對駕駛證沒有影響,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車管所。
二、交通違章未處理不能年審咋查記錄
可以在網上查詢。但是在網上查詢的只能作為參考,具體情況還須到交警隊查詢並繳納罰款。 交了罰款壹會會自動註銷違章記錄。
三、交通違法未處理2013年將按違法日期處罰
按慣例,扣分標準及罰款究竟按新規還是修改前規定執行,應該以機動車違法日期為依據,在2012年年底前的交通違法,應按修改前規定執行扣分及罰款標準。
違法處理以交通違法發生時間為準,而不是以什麽時候來處理為界定。所以明年1月1日之前的違法行為仍按照之前的交規處理,1月1日後的交通違法記錄才按新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