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稅務立案後怎麽調查

稅務立案後怎麽調查

壹、稅務立案後怎麽調查

1、稅務立案後調查的方式如下:

(1)調查時,應找知情人或被查處對象了解案發情況及有關線索,根據需要,查閱與被查處對象有關的帳簿、報表、票證等納稅資料,檢查其商品、貨物和資金往來情況,收集違章證據和有關資料;

(2)調查機關和調查人員應將認定的事實同被查處對象見面,認真聽取其申辯,然後寫出調查報告;

(3)案件查清後,應報經領導批準,轉入定性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九條

立案的機關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壹百壹十三條

立案監督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二、立案調查需要什麽條件

立案調查需要以下條件:

1、有證據證明違法事實存在;

2、有明確的違法主體;

3、達到法律規定的處罰條件;

4、屬於該機關管轄範圍。

  • 上一篇:稅務局的劃撥稅款決定書
  • 下一篇:稅務師事務所筆試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