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不正常註銷,第二年不年檢,視為自動註銷。被撤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並罰款。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將進入工商企業信用系統名單。如果不及時解除法人黑名單,公司三年內無法以個人名義重新註冊,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將保留七年,無法辦理貸款、出國等信用相關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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