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審計的目的是確認和評價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經營活動和會計核算及納稅或扣繳義務履行情況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正確性和有效性。它具有監督職能、鑒證、評價和預警的職能。稅務審計的目的和職能決定了稅務審計報告的內容必須能夠反映稅務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稅務資料及其相關資料做出的審計評價。